开通见费出单业务的通知
为了加强保险行业的业务管理与规范,提高服务质量与资金管理效率,保监会明文规定,要求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车险上实施“见费出单”制度,即保险公司财务系统通过银行系统收到保费后,实时确认并自动生成唯一有效指令,随后打出有效保单。
该制度的出台,专门针对现行销售模式下一些保险中介机构、营销人员大量拖欠保费的违规操作行为,杜绝了保险营销员卷款私逃而导致保险合同失效,被保险人利益受损的情况,有效解决了目前保险市场上存在的虚挂应收保费违规支付手续费等违规问题,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提高了保费收入透明度与经营数据真实性。
东莞地区于11月份开通了“见费出单业务”。